关于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7290发布时间:2009-09-27


  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2009年国庆、中秋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为了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假期,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现就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系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1.离开宿舍前确保拔掉所有电源插头(断电),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如同宿舍人员全部离校需通知宿舍管理人员后再离校。
  2.留校学生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晚归,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危险迹象请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3、因学校地处偏僻,周边人员组成比较复杂,带来一些不安全因素,节假日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尽量不要夜晚外出或到校外偏僻处活动,如确需外出或晚归者请结伴同行,并告知其他同学和老师。
  4、节假日期间,请同学们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据《山东财政学院百富策略白菜网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加强管理工作,严格防控甲型H1N1流感
  1、为配合学校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建议学生尽量不要离校外出。学工办、学生党团组织、学生班级等严禁组织集体外出旅游活动。
  2、放假前各系应按照学生处统一要求,统计学生离校名单,落实外出原因,登记备案。
  3、国庆假期结束后,所有离校学生务必于10月8日7:00前返校。学生返校时,各系要排查身体不适的学生,并及时做好学生返校统计情况及体温汇总表报至学生处。无特殊情况者不得请假。严格落实好晨检制度,如发现有发热等流感样病例学生,及时送医院就诊。
  4、离校外出学生长假期间如感到身体不适,有感冒、发烧症状,应主动向学校提出请假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建议自行在家隔离治疗,身体康复后再返校。
  5.10月1日—8日期间,留校学生应自觉进行体温检测。各系学工办要按照晨检、零报告制度的要求,组织好学生的体温检测工作,并按时上报学生处。
  三、各班在放假前要落实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和安全教育。休假期间,学生干部应深入同学,掌握同学去向,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对于出现各种情况应及时报告辅导员。
  四、假期值班。为强化假期校园管理,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经研究决定,制订国庆节假期值班表。值班人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报分管院领导。
  希望同学们在放假期间注意劳逸结合,保证假期结束后能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正常的工作和学习中去。
附:学生处十一假期值班表

                             山东财政学院百富策略白菜网学生处
                               二○○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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