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1)5号),现就我校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是我校现任或拟聘的未经教师资格认定的专任教师;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我校录用或正式聘用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所在高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高校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合格。
(五)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
(七)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人才代理机构,并代理半年以上。
(八)系统讲授一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实践满一年。
三、认定过程
(一)经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即通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补修考试 )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委托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实施。
(三)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做出鉴定。
(四)体检
取得《合格证》或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申请人员,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以及《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进行体检。
(五)本人申请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10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按照《2010年度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流程及使用指南》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合格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六)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七)资格认定
学校在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报山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受理时间以申请材料提交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时间为起始时间)。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将认定材料归档保存。
四、具体时间安排
对申请人要求及相关材料填写参见附件。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有关材料的上报。
组织人事处
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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